平海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冬青路下穿通道真石漆裝飾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2020-03-03
平海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冬青路下穿通道真石漆裝飾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平海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項目名稱)已經(jīng)批準建設,建設資金自籌。招標人為南通沿海開發(fā)集團城鎮(zhèn)建設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方桂圓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工程的冬青路下穿通道真石漆裝飾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南通市平海公路 2.1.2合同估算價:約 73.2萬元 2.1.3工期要求:3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0年3月18日,計劃交工日期:2020年4月18日。具體開工日期以發(fā)包人簽發(fā)的書面開工通知為準。 2.1.4 質量要求:合格。 本次招標工程共分為一個標段,招標內容為:平海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冬青路下穿通道真石漆裝飾項目施工,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或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的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如下: 3.2.1參加投標的項目負責人必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質,并同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 注:項目負責人不得為企業(yè)法定代表人、企業(yè)董事長、總經(jīng)理。 3.2.2擬派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企業(yè)正式人員(必須提供:與投標企業(yè)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書)。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自2018年 2 月 1 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自2019年 2 月 1 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自2019年 11 月 1 日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自2015年 2 月 1 日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未盡之處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中的“資格評審標準”。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工程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招標人不組織投標人對工程現(xiàn)場的集中踏勘和投標預備會。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0年 3月 7日17:30前(周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向江蘇方桂圓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市世紀大道18號恒隆國際A座701室)購買電子招標文件(須提交投標人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發(fā)至郵箱fgyjszx@163.com)。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截止時間及地點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0年 3 月 13日9時 30 分,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南通通州灣示范區(qū)政務中心北樓四樓第三開標室(具體開標室以當天電子顯示屏內容為準)。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 √經(jīng)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合理低價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南通沿海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網(wǎng)站-“通知公告”欄目是本項目招標公告、招標文件澄清、中標公示等招標信息約定的唯一公開發(fā)布媒介。 所有信息資料在網(wǎng)站上一經(jīng)公布,視為投標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進行了修改,招標人無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網(wǎng)上發(fā)出的文件為準。否則,由此引起的損失及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9. 特別提醒: (1)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標公告系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聯(lián)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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